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簽證
獲錄取後需按院校與入境部門指引申請學生簽證或入境許可。
- 預留審批時間
- 準備錄取信和資金證明
- 未成年學生需額外安排監護和住宿
核心內容
非本地學生獲香港院校錄取後,通常需要申請學生簽證或進入許可。無論是交換生還是全日制學生,都應在入學前預留足夠時間辦理。
學生簽證一般需要本地保證人。多數情況下,取錄學生的院校會擔任保證人或協助處理申請。申請人通常需要提交來港就讀申請表、近照、旅行證件影印件、錄取信、資金證明等材料。未滿 18 歲的學生還可能需要監護人同意書和住宿證明。
入境事務處可能要求補交更多資料。收到齊全檔案後,處理時間通常需要數週,因此建議獲得錄取後儘快按院校指引啟動簽證流程。
簽證材料清單
- ID995A 申請表
- 近照
- 有效旅行證件影印件
- 香港身份證影印件,如適用
- 院校錄取信
- 資金證明
- 未成年學生監護和住宿檔案,如適用
- 保證人檔案,如適用
資料僅供參考。申請要求、截止日期、費用、簽證和政策請以院校及香港政府官方最新公布為準。